(1)基础分:每学期开学每生以70分为基础分。
(2)加分
1)政治思想方面
①被评为社团(协会)积极分子,加3分;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加5分;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10分;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15分。
②担任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加15分;担任校团委委员和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等主要干部,加10分;担任校团委、学生会干事,加8分;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加6分。其他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宿舍长、组长、科代表、领操员、考勤员、通讯员加4分。黑板报工作人员按次每人每次加1分,但每人全学期累加不得超过5分。
③校级各类球队、舞蹈队、礼仪队、合唱团等社团组织成员,每人加3分;班级各类球队成员每人加3分。参加不同类别组织的可以累加分数,但参加同类不同级次组织的,按最高一级标准加分,不累加分数。
④参加其它社会工作,视情况加1—5分。
⑤一人同时兼任多项社会工作,可以累加分数。
2)道德品质方面
①积极参加文明礼貌月活动,被评为文明学生,加3分;被评为文明标兵,加5分。
②拾金不昧,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或将打架斗殴、火灾隐患等及时报告学校的:受学校、街道表扬,加5分,受市级及以上表扬的,加10分。
3)学习态度方面
①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完成作业,勤于思考,受到科任教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②参加校级学科、知识、技能竞赛获奖,第一、二名(一等奖)加5分,第三、四名(二等奖)加4分,第五六名(三等奖)加3分。参加市级技能比赛获奖加10分。
③参加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际文体比赛的每次加5分。如在比赛中获奖,一等奖再加5分,二等奖再加4分,三等奖再加3分。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文体活动,每次加2分。如获一等奖再加3分,二等奖再加2分,三等奖再加1分。
4)遵纪守法方面
①出勤:一个周内升旗、早操、上课全勤,加2分。
②积极参加文明班级创建活动,获“文明班级”称号,每人每次加2分;
5)生活作风方面
①积极参加文明宿舍创建活动,获“文明宿舍”每人加2分;获“星级宿舍”的按2星级、3星级、4星级、5星级分别加4分、5分、6分、7分。
②积极参加卫生值日,获班级卫生评比优秀奖,每人每次加1分。
(3)扣分
1)政治思想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