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期为3-12个月,实习结束后应交如下材料:
(1)实习感想1份,于2015年12月31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给实习管理老师(300字以上,字数不限。并附工作/生活照一张)。
(2)毕业生实习鉴定表1份,于2015年12月—2016年3月底前打印纸质材料,交回实习指导老师处(该表需单位盖章)。
(3)毕业生实习鉴定表上传班级QQ群文件夹,同学们自行下载。也可在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就业服务中心一栏中下载。
注:未按时上交以上材料者,将无法取得实习成绩,学生在企业实习,不论是学校推荐或者学生自主实习,都应该主动每月详细向实习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每月实习成绩10分,由实习指导老师给予评定。汇报的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上岗时间、学生班级及姓名、薪酬待遇、工作来源、及其他需要跟实习指导老师说明的事项。在每月底,实习指导老师将上传实习成绩到班级QQ群,予以公布。对未遵守相关规定,未按时上交相关材料的,以及实习成绩不合格的,有权缓发或扣发学生专业技能证以及毕业证。对这一部分学生,具体何时可以发放毕业证,由学生补齐相关材料之后,再予以发放。
二、每月中旬前,需电话\短信\QQ等方式联系实习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如更换电话号码和单位者,需及时向老师汇报,如因更换电话没及时报告,而造成要事无法通知到者,责任自负。
三、评选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毕业生,个人于2015年12月15日--30日上交申请表,附工作电子照和工作心得体会(300字左右)。相关资料届时上传班级QQ群文件夹,同学们自行下载查阅。
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和打印材料都要上交,电子文档可发到实习管理老师QQ;打印材料可邮寄到如下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珠吉路蓝天技校就业处 XXX收 电话:XXXXXXXXXXX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交所需材料。
祝同学们顺利实习,顺利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