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毕业班第4学期技能鉴定考证和其他课程教学安排的处理意见
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2级开始,毕业班专业主工种技能鉴定考证和其他课程期末考试同步进行。主工种考证和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再安排校内上课,移交给学生处集中管理,并由就业服务中心推荐下企业实习。根据专业工种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各教学系毕业班主工种考证和其他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A. 经济管理系、电子商务产业系:第10或11周安排考证和期末考试。
B.计算机与艺术设计系:第14或15周安排考证和期末考试。
C.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第17或18周安排考证和期末考试。
1.各系在编制第4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时,要设计好毕业班和非毕业班分段教学组织模式,充分考虑毕业班任课教师的后期课程,保证他们的学期总工作量不低其他教师。
2.毕业班第4学期必须安排就业指导课程,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单双周开课计划,教学系具体安排上课时段和课程表,学生处和就业服务中心派遣指导教师具体实施教学。
3.学生处、教务处、教学系在专业主工种考证和期末考试结束前,要严格控制学生申请提前自主实习、就业或请假外出应聘工作,以便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考证通过率。
二、关于毕业班下企业实习前后造成上课班容量不足问题的处理意见。
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2级开始,毕业班下场实习前后,因应聘面试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班级学生上课人数失控,教务处可以按以下意见做出处理。
1.相同专业平行班的相同课程安排合班上课,上课学生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上,按课表课时的100%核计上课教师的工作量。
2.独立专业班或平行班合班上课,上课人数在20人(不含20人)以下,10人(含10人)以上,按标课表时的80%核计教师上课工作量。
3.独立专业班或平行班合班上课,上课人数在10人(不含10人)以下,5人(含5人)以上,按课表课时的60%核计教师上课工作量。
4.独立专业班或平行班合班上课,上课人数在5人(不含5人)以下则取消上课;教师按时到课,按课表课时的50%核计教师上课工作量。
三、关于毕业班及其他教师任教课时数低于“12节/周”的处理意见
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3年9月份开始,由于毕业班学生下企业实习或专业课程结构性失调等校方原因,造成专职教师某个阶段无任教课程或任教课时数低于“12节/周”,教师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按以下两个方向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查批准后付诸实施。
A.申请从事专业建设课题调研或下企业从事生产实践活动。
1.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可以申请学校或教学系指定的专业建设课题研究。
2.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或科研需要,可以申请下企业从事生产实践活动或调研。
3.教师申请的课题内容、研究任务、资料提交、工作量核定等具体要求见附表。
B.申请享受学校规定数量的免打卡坐班时段。
1.教师根据周课时数,可以申请相应数量的免打卡坐班时段:周11~13节:1个半天;周8~10节:2个半天;周5~7节:3个半天;周2~4节:4个半天;周0节:5个半天。
2.申请免打卡时段必须是相对固定的无课表课程时段(不包含星期五下午时段),中途不得随意更改;在不需要调整课表课程情况下,可以将两个半天时段合并为1天付诸实施。
四、此意见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并督导执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专业建设(教学研究)课题申请表 |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称或技能资格 |
任教核心课程 |
所属教学系 | |||||||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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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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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来源 |
校级课题 □ |
系级课题 □ |
自选课题 □ |
在“□”中“√”选 | ||||||||
完成课题 具体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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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校 相关支持 |
补 助 工作量 | |||||||||||
教学系意见 |
教务处意见 |
主管校长意见 |
校长意见 | |||||||||
附件:专业建设(教学研究)课题申报书
下企业从事生产实践(调研)活动申请表 |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称或技能资格 |
任教核心课程 |
所属教学系 | ||||
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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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实践 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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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实践 集体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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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校 相关支持 |
补 助 工作量 | ||||||||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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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系意见 |
教务处意见 |
主管校长意见 |
校长意见 | ||||||
附件:企业接受生产实践活动证明书(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