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主任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教学管理等实际情况,教务处特制定“教研室主任综合考核方案”,以督促教研室主任规范教研管理行为,强化岗位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指导思想
1.贯彻董事会及学校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内涵建设层次和教学管理水平的工作思路。
2.发挥民办职业学校政策优势、管理机制优势、人力资源优势,加快基层教学管理干部优化组合的进程。
3.强化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岗位责任意识、工作质量意识,为学校规模发展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原则。
2.规范管理,奖勤罚懒原则。
3.立足岗位,量化评定原则。
4.服务教学,优化组合原则。
三、内容与实施
1.教研室主任综合考核由“岗位职责考核”和“部门评价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岗位职责考核”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考核1次,其考核得分取累计分值;“部门评价考核”每学期期末考核1次,其考核得分取合计分值。
2.综合考核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时间,系主任会同教务处副处长具体实施,学期末教务处以考核原始资料为依据,集中统计、填表送签,并报送人事科兑现兼职工作量津贴的奖惩,其复印件送校长和主管副校长备案。
四、定量与定性
1.考核定量计算公式如下:
学期综合考核得分 = 岗位职责考核得分×50% + 部门评价考核得分×50%
2.考核定性结论等级如下:
优秀:95分~100分;
良好:90分~94分;
称职:80分~89分;
基本称职:70~79分;
不称职:69分以下。
五、结论的使用
教研室主任学期综合考核定量结论与月兼职津贴挂钩,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奖惩,并在6月份和12月份兼职工作量津贴中兑现。其计算公式如下:
奖励兼职工作量津贴 = 学期兼职工作量总津贴 ×(考核得分-95)%
惩罚兼职工作量津贴 = 学期兼职工作量总津贴 ×(90-考核得分)%
六、此《方案》2012年9月1日付诸实施,原教研室主任综合考核方案即行废止。
教研室主任兼职工作量计算办法
(辅助教学工作量标准:25元/1课时)
工作对象 |
基本任务 |
教研室管辖成员(人) |
专业实训场室规模(间) | ||||
工作内容 |
教研室常规管理 |
9以下 |
10-19 |
20以上 |
小 |
中 |
大 |
工作量 |
10 |
6 |
8 |
10 |
4 |
6 |
8 |
基本职责 |
学期计划与总结。 教研活动与记录。 论文收集与整理。 实训室统筹管理。 |
每周审核签署教师授课教案。 每月实施教师常规教学考核。 每学期指导教师发表1篇论文。 每学年指导教师开发1个专业。 |
制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范。 指导场室环境布置和卫生管理。 督促工具清理和设备维护保养。 发放和回收并提交实训室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