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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技能鉴定考证实施办法

    来源: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 | 2014-03-28 10:11:17


     

    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技能鉴定考证

    实施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技能证”)是技工院校学生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主要标志,也是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明文规定:广州市属技工院校学生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必须具备“双证”,即中技班学生取得“计算机办公软件中级技能证”和“专业主体工种中级技能证”,高技班学生取得“计算机办公软件中级技能证”,并且在取得“专业主体工种中级技能证”的基础上,取得“专业主体工种高级技能证”。凡不具备“双证”资格的学生被认定为不符合毕业条件,且不予验证和颁发毕业证书。根据市局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为保障95%以上的毕业申报学生能顺利通过毕业资格审查,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特制定《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技能鉴定考证实施办法》。

    一、考证计划编制及公告程序

    (一)本校中高技班学生实施2+1教学组织模式,校内学习时间为两学年,根据市局规定和教学计划,每个年级学生技能鉴定考证时间安排如下:

    第1学年组织“计算机办公软件中级技能证”考证,其中第1、2学期各安排50%的班级组织教学和参加考试,具体教学执行计划由教务处在开学初编制。

    第2学年组织“专业主体工种中级技能证”或“专业主体工种高级技能证”考证,其中第3学期安排高技班学生参加“专业主体工种中级技能证”考证,第4学期第10-14周安排中技班学生参加“专业主体工种中级技能证”考证,高技班学生参加“专业主体工种高级技能证”考证。

    (二)学校技能鉴定考证管理机构为教务处下属的技能鉴定考务中心。技能鉴定考务中心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教学执行计划,每学期初编制并在专栏中公布各专业工种的技能鉴定考试计划和时间安排,制作并复印一定数量的技能鉴定考证《温馨提示》,督促考证任课教师负责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学期内按预定计划和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各专业工种技能鉴定考证。

    二、考证组织实施及补考规定

    (一)教务处必须督导教学系和考证任课教师按《技能鉴定考证责任制方案》要求组织教学和管理学生,保证技能鉴定考证课程开出率达到100%,学生到课率达到95%;技能鉴定考务中心必须指导教学秘书和考证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报名和信息采集,保证首次考证报考率达到95%,首次考证通过率达到90%。教务处和技能鉴定考务中心必须高度关注首次考试未通过的学生,且有责任和义务安排并组织这些学生参加技能鉴定补考,以保证每届学生下企业实习前“双证”通过率达到95%。

    (二)为了强化学生技能鉴定考证意识,提高学生技能鉴定补考通过率,组织和安排技能鉴定补考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如下:

    1.教务处及其技能鉴定考务中心统筹安排补考事宜,并在第3学期(计算机办公软件中级技能证、电工上岗证)和第4学期(高级班主体专业工种中级技能证)为每个未通过考证的学生提供首次补考辅导或重修机会。

    ①某个专业工种需要补考的学生总数在15人以上,教务处及其技能鉴定考务中心负责集中组织补考辅导和技能鉴定考证,辅导时间安排原则上不超过30课时;补考报名费由学生自己承担,其缴费标准见《技能鉴定考证收费标准》。

    ②某个专业工种需要参加补考的学生总数在14人以下,无法满足广州市技能鉴定中心规定(15人以上)开考要求的,教务处及其技能鉴定考务中心负责协调安排学生到兄弟学校(最好是工贸总校)参加补考报;补考报名费由学生自己承担,且按外校收费标准缴交报名费(具体标准以外校通知为准)。

    ③已经下企业实习学生遇上述情况,除按上述办法操作外,学生也可自主参加社会其它鉴定机构的技能鉴定考试,但鉴定的发证机构必须是“广州市技能鉴定中心”。

    2.首次补考仍未通过考证的学生,第四学期将延迟下企业实习时间,由教务处及其技能鉴定考务中心负责,在学期末统筹安排二次补考辅导和技能鉴定考证,学生完成补考后方可安排实习推荐,补考报考费由学生自己承担,其缴费标准见《技能鉴定考证收费标准》。

    3.因政策规定只能在第4学期报考“专业主体工种技能证”而又未通过考证的学生,也将延迟下企业实习时间,其实施按本条前两款操作。

    4.补考辅导必须按教学规范和惯例操作:辅导教师提前3天向教务处提交5份精简讲义和2份考试模拟试题,若参加补考辅导的学生在10人以上,则按计划组织教学;若参加补考辅导的学生在9人以下,则向学生下发(快递)讲义和试题等资料,让学生利用课余(工余)时间自学。

    (四)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生能及时获得信息,按时参加补考辅导和技能鉴定考证,其补考公告及通知程序如下:

    1.教务处及其技能鉴定考务中心统筹制定补考辅导计划、安排报考缴费时间,并在补考辅导实施前10天内在专栏中公布辅导计划和报名时间,同时将补考学生“名单/班级”及其对应份数的补考“通知书”送达学生处或就业服务中心。

    2.学生处或就业服务中心督促辅导员或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在补考辅导实施前5天内将“通知书”送达到每个需要补考的学生,并动员和说服学生参加补考辅导和报名缴费,力争未通过考证的学生能100%的参加补考辅导和技能鉴定考证。

    三、考证责任范围及绩效考核

    (一)教务处及其技能鉴定考务中心负责制定考证计划、统筹协调考试组织、申领下发技能证书等管理工作,教学系及其考证任课教师负责课程教学、补考辅导、学生报名(含补考报名)、考场布置等具体工作。根据《技能鉴定考证责任制方案》要求,考证任课教师有责任和义务担任协考老师,配合完成相关工种的鉴定考证工作。

    (二)教务处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向技能鉴定考务中心下达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确定各专业主体工种考证课程和开课时段;技能鉴定考务中心必须在开学后第三周公布学期技能鉴定考证计划,印制并送达技能鉴定考证《温馨提示》;教学系必须督导考证任课教师向任课班级学生发放技能鉴定考证《温馨提示》。

    (三)教务处必须在开学初会同教学系核定考证课程授课计划和学时分配,督导考证任课教师按计划完成理论和实训课程教学,保证考证课程开出率达到100%;技能鉴定考务中心必须会同教学系按计划组织实施各专业工种技能鉴定考证,保证首次报考率达到95%,首次考证通过率达到90%。

    (四)教务处及其技能鉴定考务中心必须提供给每个学生两次补考辅导和技能鉴定机会,并会同教学系按计划做好学生下企业实习前的首次补考和二次补考工作,确保每届学生离校前“双证”通过率达到95%。

    (五)技能鉴定考务中心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第2周向校长办公会议提交上学期各专业工种技能鉴定通过率情况,每学年6月底校长办公会议提交下企业实习年级各专业“双证”通过率情况、需要延迟下企业实习学生名单,以便学校领导及时掌握情况,统筹安排工作。

    (六)学生处学期初和学期末必须向技能鉴定考务中心准确提供学生异动情况(流失、转学、插班、班级整合等),且督导辅导员认真做好学生参加技能鉴定考证和补考辅导的通知下达、报名缴费等工作,动员并说服在籍在班学生参加技能鉴定和补考辅导,保证通知下达率达到100%,在校在班学生首次报考率达到95%,力争未通过考证学生参加补考辅导率达到100%。

    (七)技能鉴定考证报考率和通过率指标直接纳入教务处、学生处、教学系及其主管领导的年度绩效考核,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本方案从2010级开始实施,教务处及其技能鉴定考务中心务必在11月15日以前在专栏中公布《方案》及其《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技能鉴定考证收费标准》,制作并复印技能鉴定考证《温馨提示》,通过考证任课教师(考证班)和辅导员(非考证班)下发到2010级和2011及全体学生手中。各教学系及其教研室、学生处及其年级组务必通过专题会议将《方案》及其《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技能鉴定考证收费标准》传达到每位教师和辅导员,以保证技能鉴定考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平稳过渡。

    附件:技能鉴定考证工作主要内容及简明程序

    技能鉴定考证工作主要内容及简明程序

    每届学生技能鉴定考证时间安排表

    学  期

    考证时间

    考证名称

    参考专业对象

    考证性质

    第1学期

    第18—20周

    计算机办公软件中级技能证

    中高技50%的专业班

    正考

    第2学期

    第18—20周

    计算机办公软件中级技能证

    中高技50%的专业班

    正考

    上学期未报考的学生

    已报考未通过的学生

    正考

    首次补考

    第16—20周

    电工上岗证

    机电类专业中高技班

    正考

    第3学期

    第9—10周

    电工上岗证

    机电类专业中高技班

    首次补考

    第9—10周

    计算机办公软件中级技能证

    第二学期未通过的学生

    第一学期未通过的学生

    首次补考

    二次补考

    第16—20周

    专业主体工种中级技能证

    全校所有专业高技班

    正考

    第4学期

    第4—6周

    专业主体工种中级技能证

    全校高技未通过学生

    首次补考

    计算机办公软件中级技能证

    全校所有未通过的学生

    二次补考

    第10—14周

    专业主体工种中级技能证

    全校所有专业中技班

    正考

    第10—14周

    专业主体工种高级技能证

    全校所有专业高技班

    正考

    第18—22周

    专业主体工种中级技能证

    全校所有专业中技班未通过学生

    首次补考

    专业主体工种高级技能证

    全校所有专业高技班未通过学生

    首次补考

    技能鉴定考务中心考证常规工作表

    学期与时间

    考证名称

    学期初

    第1—2周

    向校长办公会议提交上学期各专业考证通过率情况表(在籍在班学生)

    第2—3周

    公布学期各专业考证计划,向新生发放《温馨提示》(在籍在班学生)

    学期中

    第4—20周

    组织实施各专业技能鉴定报名缴费、信息采集、考试领证

    组织实施各工种首次补考辅导、报名缴费、考试领证发证

    学期末

    第17—18周

    向校长办公会议提交实习年级“双证”通过率情况(在籍在班学生)

    向校长办公会议提需延迟实习学生名单和补考方案(在籍在班学生)

    第18—22周

    组织实施实习年级首次补考辅导、二次补考辅导、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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