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技能鉴定考证
责任制方案
为了规范计算机办公软件、专业工种及其专业班级技能鉴定管理,提高专业考证课程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学生技能鉴定考证的报考率和通过率达到学校的总体质量目标,特制定《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技能鉴定考证责任制考核方案》。
一、技能鉴定考证总体质量目标
1.学生首次报考率达到95%以上(以报考时在籍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
2.学生首考通过率达到90%以上(以考试时在籍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
3.考证课上课到课率达到95%以上(以上课时在籍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
4.考证课评教满意率达到90%以上(以评教时在籍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
5.应届毕业生双证通过率达到95%以上(以毕业时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
二、教学管理部门职责与考核
(一)教务处职责:根据主管部门技能鉴定政策,审定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技能鉴定主工种及专业考证课程,合理设置计算机办公软件和专业主工种的考证时间,保证职业资格与专业工种、中级工与高级工的考证衔接。
(二)考务中心职责:根据教务处审定的教学计划,编制专业或班级学期技能鉴定考证计划;保持与市技能鉴定中心的信息沟通和密切联系,及时做好信息申报、考试组织、证书申领等工作,并提供给学生两次补考机会。
(三)教学系职责: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技能鉴定考证课程教学与综合训练,协助考务中心做好信息采集、考场布置、协考安排等工作,保证在籍在册学生及时报名和顺利参考。
(四)教务处、考务中心、教学系实行技能鉴定考证施捆绑式考核,其考核质量指标为“技能鉴定考证总体质量目标”,具体考核与奖惩将于《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合并实施。
三、考证专任教师职责与考核
(一)本方案所谓的考证专任教师是指担任各专业技能鉴定必考工种课程的专职教师,其技能鉴定考证课程主要包括计算机应用基础(办公软件考证)课程、教学计划核定的专业工种考证课程和某些特殊专业(如电工、会计等)必备的职业资格考证课程。
凡应知应会涵盖知识面较广,涉及课程较多的技能鉴定工种,其考证课程定义为“综合训练课程”,常规教学课程不纳入本方案的考核范畴,但教务处和教学系必须对这些常规课程的教学进行严格监控和考核(不得安排为考查课)。
凡不影响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的专业工种考证或职业资格考证,只作为各专业第二工种考证(选考)备案,其课程不纳入本方案考核范畴;但学校鼓励教学系和任课教师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第二工种的技能鉴定考证。
(二)担任技能鉴定考证课程的专任教师必须是本专业的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其教学组织和考证工作职责及其总体质量指标如下:
1.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常规教学,根据技能鉴定考试大纲组织综合训练,根据考证题库内容组织强化训练,所带班级学生首考通过率达到90%以上。
2.根据教务处和技能鉴定考务中心的安排协助收集学生信息,根据教学系的要求积极组织学生报考参考,所带班级学生考证首次报考率达到95%以上。
3.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严格管理学生考勤,及时向辅导员通报学生到课及缺课情况,所带班级学生上课时的平均到课率达到95%以上。
4.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所带班级学生评教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积极协助教务处和教学系做好学生技能鉴定补考工作,所带班级学生毕业时本工种考证通过率达到95%以上(首次通过率+补考通过率)。
6.本方案直接考核指标学生首考通过率指标,学生首次报考率、平均到课率、评教满意率、毕业时通过率等均作为本方案的参考指标。
7.以上各项质量指标均以当时的在册在班学生数为基准,不包含流失、除名、休学、缺课率超30%的在籍学生(由任课教师申报,学生处出具缺课证明)。
(三)本方案通过对学生首考通过率(结果)的考核以督促专任教师做好技能鉴定课程教学和考证组织工作;根据考证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因素,在不同情况下班级学生首考通过率质量指标如下:
1.常规考试工种质量指标:高级班(92%)×100%,中级班(88%)×100%
2.更换题库工种质量指标:高级班(92%)× 90%,中级班(88%)× 90%
3.新设考证工种质量指标:高级班(92%)× 90%,中级班(88%)× 90%
(四)本方案以考证班级应参考学生人数(开学在班人数 - 流失、除名、休学、缺课率超30%的在籍学生)设立奖惩基金,其标准核定如下:
——计算机办公软件考证6元/人;专业工种考证10元/人
1.凡首考通过率达到质量指标的任课教师将获得奖励,其计算公式如下:
——10元(6元)×应参考学生数×首考通过率
2.凡首考通过率未达到质量指标的任课教师将受到处罚,其计算公式如下:
——10元(6元)×应参考学生数×(首考指标通过率-首考实际通过率)
3.教师任教班级首考通过率不达标,首次补考前能积极主动配合教务处和教学系对未通过学生进行考前辅导,其首次补考通过率视同首考通过率;两次累加通过率达标,教师可获得以上奖励。教师任教班级首考通过率不达标,首次补考前又不积极主动配合教务处和教学系对未通过学生进行考前辅导,其首次补考通过率不能视同首考通过率,也不做累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