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1.1床位号要与柜号、桌号、凳号相对应,特殊情况需调动床位,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生活指导科批准,方可办理。
1.2 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物品按指定地方摆放。
1.3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全校统一,星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宿舍门前的走廊卫生和绿化带的垃圾,由当日值日生负责清除,不足8人的宿舍由宿舍长统一安排。
1.4 宿舍物品摆放法:
1.4.1 八人间物品摆放法:
1)行李统一放在行李架上;
2)床上除被子、蚊帐、枕头、草席外,不准放任何东西,铁柜顶提倡放艺术装饰品,美化净化宿舍,不准摆放其他东西;
3)鞋类放在床底下离床脚步向15厘米处排成一直线;
4)毛巾一律挂放在套间的不锈钢架上;
5)水桶一律放洗衣台底下;
6)口杯、饭盒、洗衣粉放在洗衣台上方的台面上;
7)热水瓶放在铝合金窗下面;
8)半干湿的衣服挂放在套间的铁丝上;
9)拖把挂放在套间窗侧的不锈钢钩上;
1.4.2宿舍六人间或四人间宿舍物品摆放法:
1)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棉被、毛巾被,并按下列要求放好:棉被放在靠阳台的床外,贴墙第一层放枕头,枕头上面是毛巾被,毛巾被上面是蚊帐,草席等物品要求铺垫整齐;除此,床上、蚊帐架上不能有其他物品。
2)开水瓶放在不锈钢铁架最低层,铁架上面一、二层放洗漱用品与茶具,中间三层是鞋架。(如鞋不够地方放可放于床下,鞋尖向外摆成直线即可。)
3)清洁用具摆在阳台一端,水桶随阳台墙体摆成一直线;
4)电脑柜顶不准放任何物品,柜中部几个小框内放书等学习用品,柜台面不准放任何东西。
5)各种行李包、箱放在位于冲凉房顶部的行李台上面。
1.5 各宿舍的内务卫生每天必须在早上八点前完成,八点后值班老师组织检查。
2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2.1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2.2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2.3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2.4 宿舍内不准自炊,点火燃烧物品;不准抽烟,点蜡烛;
2.5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
2.6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2.7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
2.8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宿舍内。
2.8.1 凡超过50元现金必须到西校区信用社开存折存放,随用随取,凡将钱包遗忘、乱放而造成丢失的,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8.2贵重物品不要带回学校,不听劝告而在校内丢失的责任自负;
2.9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2.10上课和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课间因事回宿舍须凭老师的批条,在值班室履行审查手续后方可; 2.11学生应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学生宿舍公物财产管理规定
3.1 学生宿舍外所有公共设施,由生活指导老师负责管理,宿舍内部设施由宿舍成员共同负责管理;
3.2 新生入住后,要派代表与值班老师签订《宿舍设备设施使用与管理责任书》;
3.3 楼内公共区域即走廊、卫生间、洗漱间的门窗等公共设施,如人为破坏,由当事人按价赔偿;恶意破坏的,加赔处罚。如责任人无法落实,由本楼层住宿人员共同赔偿。
3.4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即床、书桌、凳子、灯具、门窗、玻璃、电话等若属人为破坏。由当事人赔偿;恶意破坏,加倍赔偿;若责任人无法落实,则由该宿舍全体成员平均承担。
3.5 学生离校前,由管理人员对其室内设施进行统一检查,若有人为破坏,需按价赔偿。恶意破坏,扣留有关证件,并严肃处理。
3.6 每周由生活指导科组织进行一次公共设施普查。
3.7 学生宿舍内所有公共财产,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保管,爱护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卸;不得随意刻画、涂写、张贴。
3.8 不准往洗手间排污孔道倒杂物,凡因人为造成管道堵塞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事主负责,无人承认则由该房共同使用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