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生宿舍自备微机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学生在宿舍自行配备的微机,只能用于学习、设计和适当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谋利。严禁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
2、摆放微机及接电源需摆放整齐、安全,不得私自跨宿舍联机、联网,使用时不影响同宿舍其他同学或其他宿舍同学正常的学习、休息。
3、微机所有者在微机关机时要拔下插座,安装微机、硬件时应注意安全,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宿舍内电脑的使用和保管由所有者全部负责,出现任何损坏、丢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5、自行配备微机的宿舍,在使用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或学校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且一年内不准使用微机,毕业前不得评选任何先进荣誉称号。
6、本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